次日清晨,李知易全家一起早早出门给琴姐和柳儿送行。
由于小李老板要签合同,因此没跟着送去机场,将昨晚安排好的接机人的联系方式发给柳儿,然后先行离去,前往世达律所。
其实按照正常情况,这次谈判收购的地点应该在马克安德森的办公室,但起初为了保密,便选在跟217基金有多次合作关系的世达律所办公室。
说起来当初李知易想请世达律所提供私人长期法律服务来着,约翰逊没贸然答应。
如今约翰逊旧事重提,委婉表示世达很乐意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。
李知易反而不乐意了,世达律所被誉为“华尔街最强大的律所”本身实力毋庸置疑,问题是自己的大本营在纽约,即便合作第一选择也应该是世达纽约办公室。
再者如今自己可是正儿八经顶级大肥羊,有能力的律所都想舔上那么一舔。没理由选择世达旧金山办公室,得有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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