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命令三营固守椒县!”
“二营进入椒县附近所有阵地阻击鬼子。”
“一营和警卫排,跟我出发,先击溃201团屁股后的尾巴,再去接应145师,所有人都明白吗?”
众人齐声怒吼:“明白!”
“执行命令去吧。”
“是!”
按照道理,冯辰做为一团之长,理应坐在团指挥部,指挥作战就行,不用亲自出动。
中路、下路可能会遭到鬼子2个师团合围,接应工作九死一生,冯辰还有底牌未出,就是2把喀秋莎火箭弹信号枪。
战场上瞬息万变,喀秋莎火箭弹信号枪可以扭转任何一场战斗的局面,这也是冯辰必须去的原因。
至于二、三营,按照原定计划阻击鬼子,也不会有太大的风险。
一营准备完毕,卡车装满了常规弹药,至于重武*,全部留给二、三营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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