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条众人都没什么意见。
“第二条:五人决策团,包括董君薇在内,只有决策具体某件事的权利,不能以个人名义要求某个人去做某事。
“第三条:当最终的决策定下之后,所有人,包括反对者,都必须彻底执行,如果拒不执行,则视作自愿离开组织,当然必须满足第一条的条件。”
“第四条:一项决议的发起,必须有严格的规定,首席决策官,也就是董君薇,拥有单独提出议决的权利,而五人团中,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,才能提出决议要求,而剩下的七个人,必须有四个人以上,才能提出决议要求。”
“这条没听明白。”赵小颜*嘴道。
唐静道:“其实很简单,比如,如果有人提出一个意见,想让大家一起来表决,小颜你一个人就不行,必须再找三个其他人,才能进入表决阶段,而五人团中,只要有两个人提出就可以,董君薇则可以独自提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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